据经济日报12月3日消息,亚洲对加密资产展现出更具建设性的姿态。全球法律研究中心近期发布报告称,新加坡、马来西亚、蒙古等8个国家和地区对加密货币持有和交易持开放态度且尚无专门立法,日本、韩国、泰国等7个国家和地区正在完善相关立法并主张动态监管。对此,亚洲开发银行专家建议,高质量的加密资产监管有助金融业创新发展,监管要通过建章立制、增强公信力、消除官僚主义、强化国际合作和政策协调等手段“追赶金融科技的创新速度”。
据经济日报12月3日消息,亚洲对加密资产展现出更具建设性的姿态。全球法律研究中心近期发布报告称,新加坡、马来西亚、蒙古等8个国家和地区对加密货币持有和交易持开放态度且尚无专门立法,日本、韩国、泰国等7个国家和地区正在完善相关立法并主张动态监管。对此,亚洲开发银行专家建议,高质量的加密资产监管有助金融业创新发展,监管要通过建章立制、增强公信力、消除官僚主义、强化国际合作和政策协调等手段“追赶金融科技的创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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