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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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欧盟反洗钱令生效 加密交易所KyberSwap正从马耳他迁往英属维尔京群岛
据The Block 1月17日消息,由于欧盟第五版反洗钱令(5AMLD)生效,去中心化交易所KyberSwap正从马耳他迁往英属维尔京群岛。KyberSwap表示,欧盟5AMLD法规将为大多数交易者(无论是法规还是成本方面)设置太大的障碍。此前1月10日消息,荷兰衍生品交易所Deribit因反洗钱规定转移到巴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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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根据最新的指导方针,大多数加拿大加密交易所可能受证券法的约束
加拿大证券管理委员会(CSA)周四发布的新指导方针表明,该国的许多加密交易所将受到国家证券法的约束。该新指导方针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该组织自2019年3月起发布的一项框架。该框架规定,“如果作为证券或衍生品的加密资产在一个平台上交易,该平台将受到证券法规的约束。”CSA表示,这些法律“也可能适用于促进加密资产买卖的平台,包括作为商品的加密资产,因为用户对加密资产的合同权利本身可能构成一种衍生品。”更重要的是,该指导文件指出,保持对客户资金控制的交易所必须遵守此类法律,即使它们不一定交易可能被视为证券或衍生品的资产。非托管,即不处理或控制客户资金的交易所,似乎更有可能不受监管。(The B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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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超80万订阅用户的YouTube频道Pogo被劫持进行加密诈骗
拥有超过80万订阅用户的YouTube频道Pogo被诈骗者劫持,他们通过直播以太坊基金会的视频,试图欺骗不知情的订阅用户以获取ETH。诈骗者将该频道的名称改为Ethereum 2.0基金会,宣称将提供1万枚BTC和1万枚ETH以庆祝币安推出法币交易和拟推出Еthereum 2.0,诱使感兴趣的订阅者在规定期间发送至少0.1枚比特币或5枚ETH来获得巨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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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授权在注册的IEO平台上进行代币销售
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周三公布了数字资产行业的详细指导方针,规定了在IEO平台上出售代币。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ICO是一种创新的商业提议,目的是在能够通过风险资本家或贷款人筹集资金之前,在不出售股票或不举债的情况下筹集资金。除了在IEO平台上强制发行代币销售外,监管机构还对其所能筹集的最高资金设定了上限。ICO的最高限额为1亿令吉(约合2450万美元),但对投资者没有限制,这意味着区块链公司可以利用散户、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和天使投资者。代币发行后,市场监管机构还将对发行后所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financemagn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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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学教授森下哲朗:日本国税厅已经针对加密资产交易征税
2020年1月12日,火币大学全球区块链领导者课程GBLP东京模块的授课在一桥大学一桥讲堂进行,日本上智大学法学院教授森下哲朗根据自己全程参与日本针对加密资产(数字资产)立法的经验,全面解读了日本的加密资产监管。他认为,日本在世界各国中率先建立了关于加密资产的法规框架,特别是对加密资产与电子记录转移权、加密资产交易所两个板块进行了详细的法律界定。监管方主要由金融厅、日本数字资产交换业协会JVCEA、国税局三大机构组成。其中,日本虚拟货币交换业协会JVCEA是金融厅唯一认定的半官方行业协会,承担制定自主监管规定、检查项目等职能。日本国税厅则将加密资产交易所得的收益归入 “其他收入”栏目,这是全球首个在国家层面对于加密资产相关税收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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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FCA今日开始监督涉及加密业务的相关公司
从今天开始,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将监督使用加密资产开展业务的公司,这一变化属于之前该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条例修正案的一部分。FCA在其官网指出,从事与加密货币相关具体活动的公司将需要遵守新的要求,有关规定包括:确定和评估公司业务所造成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的程度;实施政策来减轻这些风险;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遵守规定;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被确定为高风险的客户需要“加强尽职调查”。新公司和现有公司都需要遵守修订后的规定。FCA的公告称,新公司需要立即在该机构注册。与此同时,在FCA管辖范围内的现有公司,包括对加密业务感兴趣的“电子货币机构或支付服务企业”,需在2021年1月之前注册。FCA规定,受影响的公司必须在2020年6月之前提交注册申请,以确保它们在最后期限前完成注册。FCA在之前的公告中表示,修订后的法规将影响数字货币交易提供商(包括法币和币币交易平台)、比特币ATM机运营商、点对点市场提供商、发行新加密资产的提供商和托管钱包提供商。(BeInCryp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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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伊利诺伊州《区块链技术法案》生效,智能合约被合法化
美国伊利诺伊州已朝着通过《区块链技术法案》规范基于区块链的技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该法案由众议员Keith Wheeler支持,于2020年1月1日生效,该法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对区块链本身的定义:“区块链是指由多方使用去中心化方法创建的电子记录,用以核实和储存交易的数字记录,而交易记录则由先前交易信息的加密散列加以保护。”该法案还提供了加密散列、电子记录和智能合约的定义。该法案还规定,“不得仅仅因为区块链被用于创建、存储或验证智能合约、记录或签字而剥夺这些客体的法律效力或可执行性。”法案还补充说,如果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包含记录的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那么该合约就符合法律规定。换句话说,智能合约现在在法庭上是可接受的,它们可以用来提供证明或要求可执行性。(Crypto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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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制定深圳市区块链自律公约
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今日举行成立揭牌仪式,揭牌仪式上了制定深圳市区块链自律公约。公约原文如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区块链行业自律,落实安全责任,促进深圳市区块链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扎扎实实把区块链这一前沿技术用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公约。第一条 坚决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第二条 严格遵守《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积极履行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手续,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第三条 共建、共治、共享深圳区块链行业生态,履行行业责任,维护行业秩序,共助网络强国建设。第四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适应区块链技术机制的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各项行业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做好区块链行业发展和治理工作。第五条 积极普及区块链行业知识,正本溯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利用区块链概念进行的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抵制在行业内传播虚假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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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美国税法新规也是比特币上涨诱因之一
比特币在过去几天时间表现强劲且持续上涨,目前维持在8000美元价格区间。除美伊冲突政治因素外,有分析师认为美国税法新规也是比特币上涨诱因之一。去年十一月,美国国税局(IRS)向某些遵守税法规定发送信函加密用户提供退税,信函要求加密货币用户提供支持其税务报告的交易证明,提交这些证明的交易者可获得退税。这意味着那些在7200美元(2019年底的比特币价格)以上价格购买比特币的投资者有资格获得2019年的税收减免。如果这些投资者确实减免税款,他们可能会在新年伊始回购其比特币头寸,继而也是引发近期上升趋势因素。(Bitcoin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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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发布,其中一项与区块链相关
1月4日,“2019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与娱乐法事例发布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发布了2019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其中包括《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三部信息内容管理规章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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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加密货币公司可能要到今年10月份才能遵守FATF新规
加密货币媒体Decrypt今日发文称,根据国际反洗钱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于2019年6月发布的规定,加密货币公司在向其他交易所和支付服务提供商发送交易时,需要共享其客户的身份。FATF方面希望在2020年6月之前看到有意义的进展。然而,各成员国可能会直至2020年10月才会推动该协议的实施,届时FATF将再次评估世界上哪些国家在遵守其规则。行业内专家告诉Decrypt,加密货币交易所——可能会受到最大影响的加密货币企业——还没有想出如何以安全和有效的方式发送或接收信息,以及如何向当局指出可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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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金管局为区块链公司提供新金融科技许可证
2018年1月1日,直布罗陀一项为保护数字货币自身声誉和客户权益的法规正式生效。根据该法规规定,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司必须获得GFSC(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的许可。 2019年1月1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提供适用于区块链公司的新金融科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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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杨永兴称徐明星方面并未接受相关起诉函件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对杨永兴与OKEx交易所的数字货币账户争议事件,杨永兴表示,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OK方面。10月22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已经立案。记者了解到的最新进展是,杨永兴表示,徐明星方面并未接受相关起诉函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等待一定期限后,被告方才算正式接受起诉书。12月初,杨永兴选择赴北京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按照规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将有反馈,他也在静待结果。12月底,记者联系OK相关品牌人员时得到回应称,事情暂无最新进展。同时记者也再次联系了杨永兴,他最新回复的信息表示:“诉讼进行中。已经举报,也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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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最新项目招标:需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
12月27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左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招标公告》。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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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部分印度投资者有意投资于加密货币
《印度时报》(Times of India)最近的一次民意调查中显示,印度投资者有意将资金投资于加密货币。该机构进行了民意调查,向观众提供了不同的投资选择,但规定他们只能在2030年撤回投资。尽管加密货币仅仅是所有选项中倒数第二受欢迎的投资偏好,但这一结果仍然表明数字货币的接受状况在数字货币合法性仍不明确的国家取得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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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随着FATF法规的出台,代币混合应用成为监管目标
据Bitcoin.com消息,此前报道,推特用户Catxolotl在承诺以后不会对币安UTXO(未使用交易输出)使用代币混合服务进行交易后,已收到币安新加坡冻结的BTC。许多加密货币支持者认为,像Wasabi/币安这样的问题只是一场大规模隐私斗争的开始。世界各国政府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正准备打击交易所,此前FATF已经意识到“旅行”规则肯定适用于加密货币。多年来,各国政府一直将(基于Coinjoin的)BTC混合器等工具作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目标。Bitcoin.com文章称,人们认为,交易所将隐私币下架,执法机构打击混合器,以及最近币安客户使用Wasabi引发的问题,只是更多地表明FATF推动的反对加密货币的议程。众所周知,6月份在日本举行的G20领导人峰会结束后,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当时,包括欧盟、美国、德国、日本、韩国、英国和印度领导人在内的G20与会者重申,FATF规则将适用于数字货币生态系统。到2020年春天,由于FATF的规定,整个加密货币环境可能会完全不同,当然,任何与隐私有关的事情,比如使用Wasabi这样支持混币功能的钱包都不会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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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区块链适用于「微博短信」作为民事诉讼电子证据规则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要准确把握电子数据规则的适用,认真研究区块链等新技术对证据的调查、认定和采信的影响,密切关注新的信息技术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影响,加强对电子数据规则适用的研究,积极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提高案件事实查明精准度的方式、方法,以新的技术进步为契机,不断提高民事审判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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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财经午间要闻一览
1.CME比特币期货主力合约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48%,盘中交投于7445-7170美元区间;2.币安允许欧洲用户通过Visa卡购买4种加密货币:比特币、以太币、BNB和XRP;3.谷歌应用商店暂停以太坊应用程序浏览器MetaMask安卓客户端;4.NEM新链Catapult主网将于12月31日启动,计划于2020年2-3月上线;5.DASH计划于12月30日在EvoNet上发布Dash Platform;6.IOTA提出分布式多方计算算法方案,提高安全性;7.欧洲央行将发布基于 R3 Corda 平台的分布式账本 EUROchain;8.俄罗斯央行正在测试与实际资产挂钩的稳定币;9.德国将要求数字资产托管人申请获得许可;10.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AMF)发布有关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DASPs)许可的新规定;11.巴哈马将于周五启动数字货币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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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罗币合规工作组:FinCEN发布的资金旅行规则不适用于门罗币
门罗币(Monero)表明了有关要求货币服务企业(MSB)追踪用户身份法规的立场。门罗币合规工作组近期发表声明,指出“资金旅行规则(The Funds Travel Rule)”不适用于门罗币。该规则适用于受监管的实体,而非实体交易的基础资产。”据了解,美国金融犯罪与执法网络(FinCEN)于5月发布了有关此事的准则,该准则明确规定,处理加密货币的公司必须保留任何门罗币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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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金协会提示风险: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监测发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旗号大肆炒作“虚拟货币”,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提醒各会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任何涉及ICO和“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炒作行为。呼吁广大消费者应谨慎判断以区块链名义进行的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